一、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、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、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,负责本系统、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,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。
二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,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、经济结构优化、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。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。
三、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,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;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,搞好总量平衡,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、协调和宏观管理。
四、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、金融等方面情况,参与制定财政、金融、土地政策,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;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、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,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;综合协调全市财政、金融、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,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。
五、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,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;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;协调指导区域合作工作。
六、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,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;管理国家、省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,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;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、价格监测、价格认证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。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、政策及措施;按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(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)和资源开发利用、外资、境外投资项目;引导民间投资方向,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、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;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。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。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。
八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。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,负责协调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,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;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,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;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,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;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、物流业发展战略、规划和重大政策。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、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、规划和重大政策,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。
九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。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,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;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、规划和重大政策;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,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。
十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。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,编制重要农产品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、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工作,提出重要商品市场、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。
十一、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,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、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、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民政等发展政策,推进社会事业建设。研究提出促进就业、调整收入分配、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,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。
十二、推进可持续发展。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。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、低碳经济、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;参与编制生态建设、环境保护规划,协调生态建设、低碳城市建设、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;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。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,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。
十三、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;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,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;监测能源发展情况;统筹规划、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,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,审批、核准、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;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、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。
十四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、革命老区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、革命老区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,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、稳定、协调发展。
十五、指导、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;对国家、省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。
十六、负责铁路、机场、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;组织协调全市铁路、航电,参与协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;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。
十七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、计划,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、国防建设的关系,协调相关重大问题,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。
十八、承担市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办公室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、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、市以工代赈办公室、市区域合作办公室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、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十九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。
二十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更新时间:2019年2月)
余刚平 党组书记、主任,市委财经委办公室主任
职责分工:主持发展改革委全面工作,负责市委财经委办公室工作。分管市委财经办秘书科、发展规划和区域合作科、国民经济综合科、基础设施发展科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。
李云忠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二级调研员,市能源局局长(兼)
职责分工:主持能源局日常工作,负责能源、价格、安全生产方面工作,分管能源科、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、资源和环境价格科、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科、市价格认证中心。
王 勇 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党组成员
职责分工:负责派驻纪检监察方面工作,分管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。
李 春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
职责分工:负责固定资产投资、重点项目、社会事业、重大项目编研方面工作,以及维稳、反恐、防邪、机关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。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、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科、社会发展科、市重大项目编研中心。
沈仕华 党组成员、机关党委书记
职责分工: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、组织、人事、宣传、意识形态、统战、老干部、工青妇群团和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,以及高技术产业、财政金融、信用建设方面工作。分管人事科(离退休人员工作科)、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。
苟 刚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(兼)
职责分工:主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日常工作,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、产业发展、机关办公、内部财务、保密、信访、国民经济动员、市信息中心经济信息方面的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粮食物资储备科、产业发展和食流通监管科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、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。
孙红兵 总经济师
职责分工:负责法规和招标投标监管、行政审批、农村经济、以工代赈、脱贫攻坚、经济体制改革、全面创新改革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、民营经济、依法治市方面的工作。分管法规科、行政审批科、农村经济科、经济体制改革科。
宋剑洪 二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孙红兵同志管理相关工作。
李国军 三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余刚平同志分管发展规划和区域合作科、国民经济综合科。负责区域合作、发展规划、“一带一路”、西部开发、国民经济综合、攀西地区、民族地区、县域经济、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方面的工作。
彭 红 三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余刚平同志分管基础设施发展科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。负责长江经济带建设、市铁路建设及基础设施发展、节能、资源节约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。
古家军 三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孙红兵同志分管经济体制改革科。负责经济体制改革、全面创新改革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、民营经济方面的工作。
王富芳 三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孙红兵同志分管农村经济科。负责农村经济、以工代赈、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。
叶顶昆 四级调研员
职责分工:协助李春同志管理相关工作。
(更新时间:2020年12月)
市发展改革委设16个内设机构:
一、办公室(负责人:徐岱毅)
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工作;承担信息、保密、信访维稳、新万博注册,新万博体育、效能建设、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等工作;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;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。负责承办委机关的绩效管理。
二、行政审批和法规科(负责人:张坤)
牵头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。承担本系统、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。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,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。承担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。负责牵头承担有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;负责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;负责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、便民化;负责本部门新万博注册,新万博体育窗口大厅的工作。
三、国民经济综合科(负责人:刘小洪)
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。监测分析、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。研究总量平衡,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,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。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。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,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,指导县域经济发展。提出经济安全、资源安全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。承担经济、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,牵头做好紧急工作督察督办。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、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,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。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,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、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。统筹全市规划编制立项。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、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。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,指导地区经济协作。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,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编制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会同相关科室审核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项目,转报民族地区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,申报民族地区省预算内投资资金。负责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、重大政策、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。组织对本部门牵头负责和编制印发的重大战略规划、重大政策开展督导评估,提出督导建议和方案。会同有关科室督导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新万博注册,新万博体育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。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;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。组织拟订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攀西地区资源开发的战略、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,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和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重大政策;负责申报西部大开发和攀西地区资源开发相关中央、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并协调实施;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;贯彻落实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战略。承担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市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。
四、经济体制改革科(负责人:张锦)
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,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,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,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,推动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协调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,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。协同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。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五、项目投资科(负责人:毛睿)
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,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、结构调控目标、政策及措施;按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(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)、外资、境外、港澳台地区投资项目,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;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。引导民间投资方向,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措施,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;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、年度计划,组织省、市重点项目申报。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,协调重点项目建设、管理、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。组织协调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督导;组织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、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以及有关重点领域项目开展督导,监督检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、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,汇总并发布省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,研究提出规范管理建议。指导县区重点项目储备、建设、管理工作。承担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。
六、农村经济科(负责人:刘庆)
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,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;衔接平衡农业、林业、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组织编制农业、林业、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、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,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;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。承担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
七、基础设施发展科(负责人:王凡)
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。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,协调有关重大问题,提出有关政策建议。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或转报交通、邮政建设项目。承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、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。
八、产业发展科(负责人:韩煜华)
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。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。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。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。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、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。
九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(负责人:韦凌云)
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;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、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,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;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(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)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;审核、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、综合利用、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;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。
十、社会发展科(负责人:陈莉)
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,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;组织拟订社会事业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战略、规划、政策和年度计划,参与制定相关法规;统筹平衡社会事业类发展规划、计划,并监督、评估其实施情况;提出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,综合平衡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,审核社会事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;审核、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;参与全省医改相关工作。提出促进就业、调整收入分配、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、规划和政策建议;转报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;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。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。
十一、价格科(负责人:任宏嘉)
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建议。拟订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政策、方案。拟订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、公益服务等收费和公用事业、要素、资源、环境等价格的政策法规。按照《四川省定价目录》规定,核定调整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价格,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。监督规范政府定价行为。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。协调价格争议。
十二、粮食物资储备和流通监管科(负责人:张涛)
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、总量平衡以及粮食中长期规划和收储、动用、轮换市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。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体系、储备规划和市级救灾物资的采购、储备、动用、轮换的建议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全市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。指导全市物资储备管理,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。负责全市国有粮食仓储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、报废、占用、拆迁、置换、备案的监督管理。制定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、安全储存制度并组织实施。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。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储备基础设施、粮食流通监管设施、粮食市场体系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、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,承担推动粮食产业发展具体工作。组织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、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核、资金申请并督促实施。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、政策性粮食供应,分析预测粮油市场走势,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及应急保障工作。承担全市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备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全市粮食流通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。组织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、技术规范的实施,开展粮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。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、运营管理工作。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相关工作。
十三、能源科(负责人:何鉴)
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,负责能源规划与其他规划、计划的衔接平衡。负责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或转报新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、电力、油气、炼油(含生物柴油)项目和建设管理。指导协调农村能源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等相关工作。承担市能源局具体工作。
十四、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(负责人:赵丹)
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财政、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。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关建议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,制定重大政策措施。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,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,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。
十五、成本调查与价格监测科(负责人:余慧玲)
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;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。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,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,开展专项调查,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,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;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。
十六、人事科(负责人:胡晓媛)
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教育培训、人才发展、劳动工资等工作;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。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,做好机关群团工作。